作者:仆竹
第一个问题:网络游戏对社会有责任吗?
对于网游威胁论,网络游戏的支持者们常见的一种反驳是:“如果人用手枪杀人,你能怨那支枪吗?”实际上,虽然杀人行为只是杀人者意志的体现,但是手枪和杀人者的确都是杀人行为的条件。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枪械,那么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因为条件的限制,杀人的行为一定会有所减少。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些国家里要管制枪械和刀具的原因。
如果觉得手枪的例子太过极端,那么还可以举另一个例子:好吃的巧克力蛋糕需要为肥胖症患者负责吗?巧克力蛋糕的制作者一定会觉得很无辜,他就和网游支持者一样,委屈的申辩着:明明是当事人意志薄弱,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这话似乎没错,然而我们都知道,要想治愈肥胖症患者,不允许他接触巧克力蛋糕是必须而且有效的手段。或者说,假如巧克力蛋糕做得不那么好吃,那么社会上的肥胖症患者就会少一点(起码只爱吃巧克力蛋糕的人会少胖一点)。
所以我们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网络游戏是要对社会负责任的,无论这责任有多么小,也是有责任的。
当然,与此同时,扑克牌也是有责任的、电视剧也是有责任的、巧克力蛋糕也是有责任的。我们要推翻网游威胁论,或者要说明网游对社会的益处大于害处(这很难),或者说明网游对于全社会来说并不是责任最大的。要确凿的认定网络游戏对社会的责任有多大,除了要用现有的数字来说明网络游戏的影响力以外(这点基本上是确凿了),同时还要证明网络游戏是一种缺乏替代品的娱乐。换句话说,禁止网络游戏后会有一定数量的人会老老实实的上班上学,而不是看电视打扑克。再换句话说,就是证明除了网络游戏对其他娱乐都不感兴趣的人的数量有多少。这才是洗刷或者凿实网络游戏社会责任的关键所在。然而,好象没多少人关注这一点。
第二个问题:成人有权利随便玩网络游戏吗
虽然手枪和巧克力蛋糕都要为这个社会负责任,但我们管制枪械而不管制巧克力蛋糕,很多人认为原因是前者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而后者不会。同样,网络游戏如果有负面影响也只是对当事人产生作用,因此没有理由被外界力量管制,这就是很多人反对没有年龄差别的防沉迷系统的理由。这个问题还可以换句话说:一个成人是不是应该有自甘堕落、不求上进、整天萎靡不振的权力?
乍看起来这是毫无疑问的。一个最初级的自由主义者都不会怀疑自甘堕落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不怀疑保证每个人有自甘堕落的权利是建立一个幸福社会的基本条件。
我们先换个问题,来讨论一下为什么人类社会普遍禁止毒品?为什么个人自己吸毒,没有伤害别人也会受到社会的管制?
比较直观地回答是会危害人类健康,显然这是不成立的,因为吸烟也会。
另一个回答是,吸毒是一种边际效应递增的活动(符合边际效应递增的行为才属于上瘾,所以说那些叫嚷网络“成瘾”的人是多他妈的无知),人类难以抵挡其诱惑。这也不成立,符合边际效应递增的行为除了吸毒以外还有吸烟和赌博,在很多国家也是合法的。
第三个回答是,吸毒会让人失去理智,毒瘾发作者对做出伤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这还是不成立。开设赌场同样会增加当地社会的犯罪率,这也是美国很多州反对赌博合法化的理由之一。然而,世界上仍旧有大量的国家允许赌博。
第四个回答是,吸毒会让人意志消沉,不思工作,如果人人都吸毒人类社会将走向灭亡。……这意思是说,人们没有自甘堕落的权力了?
结果我们发现,在毒品、香烟和赌博之间,似乎并不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明显界限,唯一禁止前者而允许后两者的理由只能是:吸毒造成的危害社会难以承受,而后者造成的危害则能够承受。
实际上,我们是根据一件事物对社会危害量的大小来判断是否应该管制它,而并不具备个人自由之类不可侵犯的底线。对于个人自由和社会利益问题,每一个社会的政策都是在中间波动权衡着的。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国家禁止赌博而有的国家允许,为什么美国曾经有过禁酒令,现在一些州却宣布吸食大麻合法。
现在,我们涉及到了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最近几百年,民主、自由这些概念已经成没人怀疑的好东西,我们在过去的岁月里经受过太多专制造成的悲剧,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宣扬自由可以直通幸福世界,一如我们现在一谈政策就拿美国作榜样一样。
但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呢:假设美国像现在一样是一个发达、强大的民&zhu国家,他的公民充分享受了抽烟、赌博、反对征兵、打网络游戏、自甘堕落的自由。这时候在旁边有一个和美国面积一样大,资源一样多的专制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人人都为社会奉献全部力量,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国家建设和国防事业上,玩命的生产,咣咣的生孩子,每个没工作的活人都绑上自杀式炸弹往美国冲。结果呢?在美国人还国会门前反堕胎的时候,亚美利坚已经灭亡了。
这就是自由和民&zhu的代价:对社会整理力量的削弱。上述的荒谬场景并不会出现,是因为即使民&zhu意识再强的社会,也懂得在社会面临巨大威胁的时候牺牲个人自由的必要性。冷战时期和911至今,都是美国国家权力高涨的时期。过去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共&cha主义者扔进监狱(真巧,希特勒也这么干),现在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的把阿拉伯人扔进监狱。如果我们仅仅把这些归咎于制度的失误,那就太草率了。我更相信这是一个社会在受到威胁时的本能反应。鉴于美国的民&zhu制度,我们可以说,并没有人强制,而是大多数人民愿意主动牺牲个人自由,以换得更多的社会利益。这也是一个社会得以生存而不灭亡的根本条件之一。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即使在最民&zhu的国家里,士兵也要牺牲掉绝大部分的个人自由。
我们现在得出的结论是,个人自由,哪怕是不伤害别人的个人自由,都不能绝对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而是有界线的。至于这界线要划在那里,要根据哪些原则来划,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显然这里讨论不了。
但是这个结论已经足够我们使用了。当国家限制你玩游戏的时候,如果你说:因为我是成人,所以我就有玩游戏的自由。这话是不对的,最起码理由是不充分的。我们之所以有自甘堕落的权利,并不是说自甘堕落本身是无可指摘的,而是说这个社会可以承受部分人自甘堕落的后果。自甘堕落并不是天赋的人权,而是社会容忍个人自由的结果。
所以我们在谈论游戏自由的时候,并不能仅仅去喊“我是成人,我没伤害别人,所以我有自由。”而是要说明,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危害,要低于现存合法的其他活动,比如吸烟、明星、电视剧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这就回到了我们第一个问题的结尾那里,在程度上考量网络游戏的对社会的好处、危害和是否有充足的替代品,这才是能理直气壮打游戏的根本理由,而不是其他。
附讨论:
Gilgamesh:
法律上常说“权能”“权能”,为什么?
因为任何“权力”和“权利”本质上都来源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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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赋人权 我再罗嗦几句。
让我们来看看这句话: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首先这是一种信念,有很强的宗教渊源在里面;其次这是一份契约:我们现在成立这个美利坚合众国,为了保证自己的“能力”不被滥用,意志不被歪曲,我们宣布承认每个人基于自身能力的“权力”,如果这个国家不能代表你的意志了,你不爽可以离弃他,去寻求自己的幸福和自由。
当然如果你全身瘫痪身无分文的,自己看着办。你都没有能力了,还谈什么权力。但是你只 要加入国家,即使快嗝屁了,你仍然有权利。所以说白了国家就是一种互助组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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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管独立宣言里的“天赋人权”内容在美国执行得如何,但至少在中国,首先没人信什么狗屁人。权,其次这玩意也没被写进任何宪法性文件里,古今中外哪个中国人也没发表过那么一份类似的宣言。
换言之,天赋人权在我国什么也不是。
如果你是个地道的马列主义者,那么你的观点应该是这样的:
“天赋人权”是一定社会的特有产物,是受一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制约的。离开一定的经济和阶级关系,谈论所谓的“天生”的、“固有”的权利,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天赋人权,资产阶级的温情面纱,帝国主义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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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天赋人权作为一个观念性的,契约性的东西,你要想论证他不合理不正确实在太容易了,本来就是爱信不信的嘛。
如果想争一争玩网游的权利,应该从我国的宪法性文件里去找(其实就一部宪法,还是照抄苏联的,顶个球用)。
仆竹:
嗯,从法律上,公民“权利”当然是受限制的。但是在普通人的概念上,“成人的、理智的、不伤害别人的行为”的权利是理所应当的。即使受法律限制了也是不应该的,对吧。我针对的就是这个概念。
Gilgamesh:
这么说吧,一个“现代国家”,不管是标榜的还是真是的,他应该是法治的。
什么意思呢?
你的“成人的、理智的、不伤害别人的行为”统统要国家权力机关来判断。
你是不是成人?看民法。 你是不是理智?你的行为是不是伤害别人?看民法,看相关法规,看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条例和鉴定结论。 你自己说的?不算。
那么你作为一个老百姓有什么“权利”呢?你认为自己是“成人,理智而且不伤害别人”,你不服啊,你那个生气啊。。怎么办
你可以主张权力机关的行为“违宪”!
宪法是根本大法,不管谁,哪怕全国人大立法也要在宪法框架下进行,宪法说我可以这么耍游戏,谁敢不让我这么耍?!
一个“正常”的国家,应该有一个违宪审查机构,一个宪法法庭(下面还有宪兵 牛吧),他可以制衡立法和行政,不让他们作出那种抓夫妻看黄片,打死街上流浪汉的荒唐事来。如果违宪了,后果很严重,处罚很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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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宪法法庭告状去? 不用找了,肯定找不到。
而且你也没机会告,如果宪法和政策有冲突,人家会把宪法改掉去适应政策。
所以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吧。
归根结底,“权利”是个法律概念,只有在法治基础上才有意义,如果法是聋子的耳朵,你就是比窦娥还冤,上哪里说去?
没有法治,就没有“权利”。主张“权利”,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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